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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111年2月1日退休案】 請符合退休資格且有意於教師111年2月1日退休之同仁,請依說明事項於110/10/15前檢具相關資料送人事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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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本府111年度退休經費,係以退休意願登記有案人員來籌編,未登記者無預算可容納請勿提報,請各學校先行審核,惟符合「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退休案辦理原則」說明一、(二)者或符合退撫條例細則第19條因「特殊原因」並經服務機關證明不影響教學者,請另陳報本府辦理。

二、、退休應備證件:
1.個人戶籍謄本二份(限最近三個月內)。
2.相片一張(一吋)。
3.學經歷證件一冊:
(1)初任教師之學歷證書
(2)教師登記證、40學分班證書、碩士學位證書
(3)歷年服務證明(含現職服務證明書)「代理(課) 教師服務證明需由出具學校註記證明是否代理實缺或懸缺。
(4)歷年派令或核(敘)薪通知書或聘書
(5)歷年考績通知書
(6)退伍令(義務役、大專集訓(舊制部分85年1月31日以前)年資於87年6月5日以後退休或在職死亡得以採計;(新制部分85年2月1日請依規定繳納退撫基金費用本息後,始得併計退、撫卹年資)。
4.存摺封面影本「請選擇一家銀行(台銀、一銀、合作金庫)」。(新制部分給付─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5.存摺封面影本(郵局)。(舊制部分給付─苗栗縣政府)




相關檔案

105年度起苗栗縣公教人員退休案辦理原則-1040907.pdf


發布時間: 2021-09-17 08:27:09
發布單位: 大同高中(國中部)人事室


地址:苗栗縣竹南鎮大埔里6鄰公義路890號 電話:037-580566 傳真:037- 580827 or 583819 版權所有:苗栗縣大同高中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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