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圖片

網站地圖

字級設定


 現在位置:  首頁 / Latest News最新消息 
重要公告-衛生福利部110年11月2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978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首頁 列表 開新視窗 前往友善列印頁面
點擊 複製連結 開新視窗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 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平台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1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49575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告內容,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加可免佩戴口罩之場所、場合及活動:室內從事運動、唱歌時;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及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時。
(二)刪除集會活動人數上限、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總量管制、藝文展演等相關活動/場域之室外人數降載規定。
(三)符合防疫管理且無陪侍服務者之休閒娛樂場所,得有條件開放。
(四)配合集會活動人數上限修正,刪除旅行業防疫限制(組團人數上限、住房人數限制、禁止飲食)。
(五)配合有條件開放繞境、遊行及徒步進香等宗教活動,爰「刪除停止繞境、遊行及徒步進香等宗教活動」防疫限制。
上開有條件開放之宗教活動,另應遵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所訂之防疫措施、公告及指引等相關規定。


相關檔案

裁罰規定.pdf


發布時間: 2021-11-19 09:42:58
發布單位: 大同高中(國中部)學務處


地址:苗栗縣竹南鎮大埔里6鄰公義路890號 電話:037-580566 傳真:037- 580827 or 583819 版權所有:苗栗縣大同高中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20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