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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有關111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重要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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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1學年度起,旨揭入學招生參採申請生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學習歷程資料,作為第二階段複試之備審資料審查(以下稱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一)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包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及「自行撰寫及上傳資料」,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以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至所報名之校系(組)、學程審查。
(二)「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可經由申請生同意及勾選後,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申請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提供至申請之校系(組)、學程審查。
(三)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之申請生,須於111年4月11日10:00起至111年4月21日21:00止,至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校系(組)學程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練習版」,檢視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所取得之一~四學期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如有疑義者,須於111年4月21日21:00前,向就讀學校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視同確認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
(四)報名旨揭招生並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申請生,須依招生日程辦理檔案檢視與疑義處理,相關事項另函說明。
二、應屆畢業生之「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檔)」須由就讀學校將參加學科能力測驗所屬應屆畢業生之「第六學期修課紀錄」上傳至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上傳期間為111年5月12日10:00起至111年5月13日17:00止。另訂於111年5月16日10:00起至111年5月17日17:00止開放應屆畢業生查詢第六學期修課紀錄。
三、第二階段複試之「資格審查資料」為必繳資料,申請生一律須繳交「學歷證件」作為各校資格審查之用。申請生將「學歷證件」製成PDF檔,於各校規定上傳截止日前,至本招生「資格審查暨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系統」完成上傳。
四、旨揭招生簡章訂於110年12月9日起於本招生官網(https://www.jctv.ntut.edu.tw/caac/)公告發售,並提供下載,簡章查詢系統於同日10:00起開放查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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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1-12-13 15:21:55
發布單位: 大同高中(國中部)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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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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