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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落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6條及第10條規定,請貴屬公職人員執行職務遇有利益衝突情事時,請確實踐行「書面通知」機關(團體)及「自行迴避」法定義務,並依法停止執行該項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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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6條及第10條規定,請貴屬公職人員執行職務遇有利益衝突情事時,請確實踐行「書面通知」機關(團體)及「自行迴避」法定義務,並依法停止執行該項職務,詳如苗栗縣政府函。


相關檔案

利益衝突迴避法函示-1110803.pdf


發布時間: 2022-08-08 15:15:51
發布單位: 大同高中人事室


地址:苗栗縣竹南鎮大埔里6鄰公義路890號 電話:037-580566 傳真:037- 580827 or 583819 版權所有:苗栗縣大同高中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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