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公教福利措施】轉修正「苗栗縣政府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相關事宜。
一、旨揭計畫依行政院推動員工協助方案歷年度評鑑結果及員工需求修正,相關計畫及表件重點摘要如下:
(一)公費協助資源(附件1-2、本府員工協助方案「公費特約」諮詢(商)機構(廠商)協助資訊一覽表):
1、心理諮商服務:每人每年上限6小時。
2、法律諮詢服務:每人每年上限3小時。
3、財務諮詢服務:每人每年上限3小時。
4、組織管理議題諮詢:經本府評估後,視個案情形而定。
(二)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之法律、財務、組織管理議題諮商(詢)服務預算,由本府統一支付,採「按件計酬、實支實付」,惟如有特殊情形,得視實際需要專案簽准後,增加諮詢(商)服務時數。至心理諮商服務部分,為因應本縣心輔資源整合,由本府毒品防制及心理衛生中心統籌辦理,委託本縣生命線協會提供心理諮商服務。
相關檔案
110年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pdf
附件1-1-本府員工協助方案內外部資源一覽表.pdf
附件1-2-本府員工協助方案「公費特約」與諮詢(商)機構(廠商)協助資訊一覽表(110年).pdf
| 發布時間: |
2021-03-30 14:59:53 |
| 發布單位: |
大同高中(國中部)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