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tracurricular Activities學生活動-苗栗縣112年度各級學校毒品危害防制反毒藝文比賽實施計畫,鼓勵學生踴躍參加。
五、 評選方式:
(一) 由承辦學校聘請評審委員進行評選。
(二) 評分標準,若總分相同時,依下列評分項目之順序Ⅰ→Ⅱ→Ⅲ→Ⅳ比較項次分數評定分數高低
1. 書法:Ⅰ字體(用筆、行氣)50%、Ⅱ結構50%
2. 漫畫:Ⅰ主題30%、Ⅱ創意30%、Ⅲ構圖30%、Ⅳ色彩10%
(三) 得獎名單於評分完畢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以昭公信。
(四) 參賽資格若有不符或有抄襲情事,經檢舉且查證屬實,將取消其參賽資格;獲獎後經取消資格者,將追回該獎項,獎位不予遞補。
承辦單位學務處:037-580566*6205
相關檔案
0124541_3.112毒品防制-承辦學校-斗煥國小-藝文比賽(書法四格漫畫).odt
發布時間: |
2023-06-05 11:52:32 |
發布單位: |
大同高中教官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