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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人事法令函釋】函轉有關教育人員請陪產假規定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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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教育部函以有關教育人員請陪產假規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27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053414號函辦理。
二、教育人員如遇配偶於境外生產,既有分娩事實,縱未離境,亦得申請陪產假。



相關檔案

教育人員如遇配偶於境外生產,既有分娩事實,縱未離境,亦得申請陪產假-1100427教育部函.pdf


發布時間: 2021-05-04 07:51:32
發布單位: 大同高中(國中部)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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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更新時間: 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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