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公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4年度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與推薦表
本案各校薦報資料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1月10日止,請依旨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辦理。
相關表件(含推薦表、優良事蹟相關佐證與參考等),可至國立中興高級中學網頁(https://www.chsh.ntct.edu.tw)下載。
首揭計畫各校薦報資料(含推薦表、優良事蹟備審資料)檢送1式4份、電子光碟1份,逕(送)寄至本縣國教輔導團(地址:35653苗栗縣後龍鎮埔頂里頂東路30號)業務承辦人彭小姐彙辦,另同時將上開薦送資料電子檔寄至指定電子信箱carol5810@ems.miaoli.gov.tw。
發布時間: |
2024-11-18 13:47:31 |
發布單位: |
大同高中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