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115年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諮商輔導支持計畫,本年度新增在地心理諮商機構提供服務
一、依據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本府115年2月12日府教務字第1150035714號函諒達)。
二、為提供本縣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心理支持服務,本府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諮商暨健康促進中心合作辦理旨揭計畫,透過專業心理諮商(詢)服務,協助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因應工作及生活壓力。
三、為擴充心理支持資源,本年度新增在地心理諮商機構提供服務。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得依個人需求選擇適合之諮商地點,並依各合作機構之預約連結進行申請。旨案合作機構及服務方式,臚列如下:
(一)臺北市大安區-芳蘭心理諮商所,提供實體諮商/諮詢、通訊諮商及線上諮詢。
(二)苗栗縣頭份市-逍遙心理諮商所,提供實體諮商。
(三)苗栗縣頭份市-小巷子心理治療所,提供實體諮商。
(四)苗栗縣苗栗市-福苗診所,提供實體諮商。
四、請同仁知悉並善加運用。
相關檔案
115年苗栗縣教支計畫.jpg
A北市芳蘭心理諮商所.jpg
B頭份逍遙心理諮商所.jpg
C頭份小巷子心理治療所.jpg
D苗栗福苗診所.jpg
| 發布時間: |
2026-03-16 08:54:01 |
| 發布單位: |
大同高中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