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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轉知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與新光人壽保險公司簽訂「團體意外險」續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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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續約自115年5月1日至116年4月30日止為期1年。
二、投保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本縣縣議會及各鄉鎮市公所正式編制內人員、約聘僱人員、臨時人員暨志工均可投保。
三、本案保費及理賠內容如下︰
(一)團體意外保險︰本人最低投保金額為300萬/2,250元/年;配偶、子女最高投保金額為200萬/1,700元/年,維持不變。
(二)傷害住院日額︰本人保額300萬以上/1,000元/日;配偶、子女200萬/1,000元/日。
(三)傷害醫療實支實付︰本人、配偶、子女1萬元。
四、本團體意外險為一年一契約,本府與新光人壽保險公司於簽訂合約期間內,投保員工退休後,本人其配偶仍可持續參加,續保可至80歲。
五、以上「團體意外保險」保費一律為信用卡扣款繳納,若第一次扣款未能完成,新光人壽保險公司將以【掛號信件通知】,請同仁多加留意是否如期完成扣款程序。
六、有關團體意外保險相關資料,請至本府人事服務網http://newperson.miaoli.gov.tw/FrontWebSite/IndexMain.aspx「人事e點通/給與科/福利事項/員工團保」查閱。


相關檔案

115年度員工團體保險計劃書.pdf
115年度員工團體保險保障內容.pdf
115年苗栗縣政府自費團體被保險人加保資料表.pdf


發布時間: 2026-04-16 12:47:47
發布單位: 大同高中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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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更新時間: 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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